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
关于给景海鹏颁发“一级航天功勋奖章”
授予陈冬“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的决定
2016年10月17日,我国航天员景海鹏、陈冬同志驾乘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船成功进入太空,在进行33天太空飞行,完成与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交会对接,开展一批体现国际科学前沿和高新技术发展方向的空间科学与应用任务后,于11月18日顺利返回地面。天宫二号和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行任务圆满成功,首次实现了我国航天员中期在轨驻留,标志着我国载人航天工程(28.770, 0.21, 0.74%)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展示了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最新成果,展示了中国人民攀登世界科技高峰的最新成就,对于进一步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科技实力、民族凝聚力,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
天宫二号和神舟十一号载人飞行任务圆满成功,凝聚着参加工程研制、建设、试验的广大科技工作者、航天员、干部职工、解放军指战员的智慧和心血。景海鹏、陈冬同志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团结协作、迎难克坚,体现了一流的、过硬的素质。景海鹏同志忠诚使命、顽强拼搏,先后3次执行航天飞行任务,为我国载人航天事业作出重大贡献。陈冬同志坚毅果敢、勇于挑战,精心精细操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为褒奖他们的卓著功绩,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给景海鹏同志颁发“一级航天功勋奖章”,授予陈冬同志“英雄航天员”荣誉称号并颁发“三级航天功勋奖章”。
景海鹏、陈冬同志是投身建设航天强国事业的飞天勇士,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征程上的时代先锋。中央号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党报国、忠诚使命的坚定信念,学习他们勇挑重担、恪尽职守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扎实作风,努力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